“要不是怀疑买的是假货,我还不知道用了这么多回的‘灵药’竟不是药品,而且还是没有任何部门管理的三不管产品。”9月7日,安先生拿着他在东北大药房购买的龙黄肛舒膏,对记者讲述了连日来他郁闷的经历。
用“药”后病情加重
据安先生介绍,他是沈阳市一家混凝土公司的员工,因为最近工作较累,老毛病痔疮又找上门来。 他就想买点药治疗一下,没想到这次非但没治病却加重了病情。
安先生告诉记者:“我这次犯病的时候,刚开始就用一种名叫龙黄肛舒膏的产品,效果不错,几天之内病情就有所好转。我看效果还不错,就又买了一盒,没想到这次用了这个之后,病情非但没有缓解,反而加重了不少,害得我班也不能上,只能整天痛苦地趴在床上。”
安先生告诉记者,他第二次是在东北大药房恩世分店买的。当他把以前买的产品与这次买的产品进行对比时,发现这次的包装盒上印的批号与以前的不一样。他第一次买的龙黄肛舒膏是由西安龙黄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准文号为陕卫健(2003)0048号。这次买的同样是由这家公司生产的,不过批准文号已经改为陕食药健用字04010041号。假货!这两个字出现在他的脑海中,于是他联系了产品的生产厂家,并把产品寄了过去。
该产品没投放沈阳市场
很快,厂家为安先生出具了一份证明并邮了一盒真的商品让其比较。厂家对安先生寄来的产品进行鉴定后,得出的结论是这样的:“产品性状、色泽、气味及部分微生物检验不符合企业标准;包装上没有产品条码;出品单位地址、电话均为虚假;产品的包装盒、说明书、内管与公司合法备案不符。为此,我们确认,此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该公司经理还表示,产品更新换代后,现在沈阳还没有该产品的代理商,所以沈阳不可能出现这种产品。安先生因此认定,从药店买来的是假货。
讨说法无人能管
安先生决定向药房讨个说法。可是到了东北大药房,店内负责人王经理却表示不了解此事,各种药品都是由专门负责人管理,店内的药均由总店发过来的。
安先生决定求助于沈阳的药品管理部门,怎知道让他郁闷的事情发生了。安先生首先拨打了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市民投诉电话,可对方表示,由于该产品属于保健品的范畴,不归属其监管范围。
接着,安先生又来到了沈阳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在核对完批号后,抱歉地向他表示:“我们这里只负责的是保健食品,该产品不属于食品范畴,而且这个批号明显是从药监部门批出来的,应该找他们。”
安先生又找到了工商局,但得到的答复是:“通常我们负责的是流通领域中商品的质量问题。这个是药品,应该是药监局的管辖范围。”
9月7日,记者对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电话采访,其负责人表示:这个批号属于陕西的地方批号。据他了解,现在哪个部门都没有这方面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这类产品。买了这样的假货,到底去找谁?安先生投诉无门。(记者 张加汲 实习记者 王建(王建博客,王建新闻,王建说吧))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