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拍卖市场红火 难掩涉税违法问题
据统计,目前广州地区共有拍卖企业123家,2005年拍卖成交金额逾300亿元,名列全国首位。但拍卖市场的红火难以掩盖涉税违法问题。目前广州市部分不法拍卖企业主要采取以下一些手法偷逃国家税款:
一是隐瞒取得的佣金收入,或将部分佣金收入作为拍卖成交金额不作收入记账,甚至串通买受人(委托人)“做低”佣金收入。 某拍卖行采取此手法瞒报佣金收入高达290余万元,偷逃税费100多万元。
二是将取得佣金收入挂往来账,或将拍卖保证金抵作佣金收入,不及时转作收入申报纳税。某拍卖行在成功拍卖一批房地产后共取得佣金收入190多万元,即一直以拍卖成交总金额未收齐以及拍卖房产未过户为由,未按规定将收取的佣金收入作为收入申报。
三是开具收据收取佣金收入,或收取收据入账,违反了发票管理规定。如某拍卖行收取佣金收入27万余元,开具收据代替发票且未作为收入申报纳税,结果被查补税、费(金)和罚款9万余元。
(责任编辑:李淑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