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1月底前各地须上报三个典型案件
    建设部、发改委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昨日再次重申,将严查房地产交易环节的违法违规案件,并要求在明年11月底之前,各地要上报查处涉及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的三例典型案件。
    此前,在9月6日,三部门联合部署,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为此,昨日三部门公布了《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进一步推进这一工作的开展。
    方案再次强调,三部门要把查处房地产交易环节的违法违规案件工作贯穿于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并继续加大对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典型违法违规案例的查处力度。值得关注的是,方案还明确作出规定,要求在2006年11月底以前,各地要上报查处的涉及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服务等有关方面的3个典型案例。
    根据方案要求,三部门将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相应的任务。其中,建设部主要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管、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管理、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等;发改委主要负责房地产价格及相关收费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房地产展销登记管理、房地产广告管理等。
    据悉,三部门将从今年12月份起,联合组成督查小组对全国部分城市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整改不力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郑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