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公司于2006年9月11日收到国家保密局国保函[2006]186号《关于取消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的通知》,由于东华合创在获得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后,于2006年8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东华合创股东数目与身份具有不确定性,已不再符合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单位的规定条件。 根据《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从公告之日起,取消东华合创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并不得再签订新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建设与售后服务合同。
    具体内容如下:
    一、从即日起,不得再签订新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建设和售后服务合同。
    二、在原资质有效期内,已签订有效法律合同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与和售后服务,可继续履行至2007年9月10日或在此日期前转移给其他具有相应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在本通知发布前中标但未签订有效法律合同的涉密项目,不得负责承建。
    三、在2007年9月10日前仍未完成的建设与售后服务合同将依法终止。有关问题应妥善处理,不得损害建设方的合法权益。
    公司在2003——2005年所签订的涉密项目确认的销售收入分别为73.9万元、394.4万元和840.1万元,利润分别为12.6万元、49.65万元和105.85万元,分别占当年净利润的 0.34%、1.22%和1.83%。截至2006年8月31日,公司正在执行尚未完工的涉密项目合同金额575万元,项目预计可以在2007年9月10日之前完成。公司涉密资质取消后,公司将不再具有承接涉密项目的资格。目前,公司正积极筹措在北京设立一个子公司,重新申请国家保密局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特此公告!
     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