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告,本公司曾于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五日发布关于佛山天马化纤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补充公告(有关公告刊登于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香港经济日报》和《南华早报》),二零零六年九月八日,本公司已收到受让方浙江金泰建材有限公司、深圳金逸桦投资有限公司和逸桦(香港)有限公司所交全部股权转让款,转让双方将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开始进行管理权移交等后续工作。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进行本公司股票交易时宜注意投资风险。
    承董事会命
    吴朝阳
    董事会秘书
    南京,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