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公司受让新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际信托)持有的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变公司)12.5%(即5500万元)股权,股权转让总价款为62,076,823.84元。
    ● 本公司与国际信托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 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沈变公司36000万元股权,占沈变公司注册资本81.82%,有利于公司做大、做强输变电产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
    一、交易概述
    1、2006年9月11日,公司2006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受让新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5%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06年9月11日,公司与国际信托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以自有资金62,076,823.84元受让国际信托持有的沈变公司12.5%的股权,股权转让总价款为62,076,823.84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沈变公司81.82%的股权。
    二、国际信托情况介绍:
    1、新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新疆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新奥特集团、新疆恒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联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四家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光华,注册资本3.31亿元人民币(包括外币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主要业务为资金、财产的信托业务,投资基金业务,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以及重组、并购等资本运营业务;国家税务局税务登记证号码为650102742220088,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证号码为65010222859311。
    2、国际信托公司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3、国际信托公司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沈变公司是公司与国际信托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4000万元,公司持有沈变公司69.32%的股权,国际信托持有沈变公司30.68%的股权,注册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中路18号,主营业务为:变压器、电抗器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和维修服务;经营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沈变公司是中国特高电压变压器类产品制造、研发和出口的基地;还是国内极少数拥有直流换流变技术的企业,在超高压、大容量、直流换流变压大技术、品牌等方面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
    沈变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06年6月30日 200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00,448 172,998
净资产 55,211 55,763
- 2006年1-6月 2005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57,944 101,764
利润总额 4,503 7,695
净利润 2,956 4,911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2006年9月11日,公司与国际信托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以自有资金62,076,823.84元受让国际信托持有的沈变公司12.5%的股权,经公司与国际信托协商确定股权转让总价款为62,076,823.84元。
    公司于2006年9月11日,以货币资金方式向国际信托支付62,076,823.84元;合同经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即成立生效。
    五、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沈变公司36,000万元股权,占沈变公司注册资本的81.82%,沈变公司2006年预计实现销售收入1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8000万元。公司增持沈变公司股权将取得良好的收益,有利于公司做大做强输变电产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及议案表决表;
    2、 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