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目前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起诉状》,公司在中信银行天津分行的部分贷款逾期,起诉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在中信银行天津分行贷 款总共四笔,其中2,000万元、730万元、2,100万元三笔贷款已于2006年5月15日、2006年6月6日、2006年4月25日到期,该逾期贷款已于2006年8月22日的《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中披露,剩余一笔贷款2,170万元,将于2006年10月20日到期, 金额总计7,000万元,占公司200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38%。
    目前,公司正在与中信银行天津分行积极协商,寻求妥善地解决办法,并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另行公告。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