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9月12日以通讯方式在本公司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董事长周中枢先生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董事出席人数和参与表决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全体董事审议并经书面签字表决方式通过如下事项:
    《关于审议公司与南非PMC公司签订磁铁矿长期供货合同的预案》
    (一)原则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矿产公司”)与南非PMC公司签订磁铁矿长期供货合同文本的相关内容;
    (二)鉴于上述项目合同金额较大,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提议,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预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以上,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