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9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募集资金多余部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拟运用募集资金多余部分1061.51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此次发行3000万股新股上市后,募集资金净额12,829.22万元已全部到位,由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需资金11,767.71万元,所以多余1061.51万元,公司已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二、实际募集资金超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或不足时的安排”规定“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出以上预计投资总额,将多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所以公司拟运用募集资金多余部分1061.51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并能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维护了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运用募集资金多余部分1061.51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运用募集资金多余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与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内容相符,并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会因此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同意运用多余的1061.51万元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