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9月12日在亚泰大厦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221,984,169股(含授权委托),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9.15%,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221,984,169股,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注册资本为153,422,363元,其中亚泰集团出资151,888,139.44元,占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99%,哈尔滨市道外区经济贸易局出资1,534,223.63元,占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国栋,经营范围为水泥及水泥制品的制造及销售、建材产品的制造及销售、建材产品开发、咨询、服务等。根据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经营的需要,同时为了进一步优化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的财务结构,公司决定以现金的方式对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增资146,577,636.93元。增资完成后,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300,000,000元,其中亚泰集团持有298,465,776.37元,占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99.5%。
    同意票代表股份221,984,169股,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张凤瑛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221,984,169股,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孙弘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221,984,169股,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张晓蕙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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