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9月6日以电话、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送出。 2006年9月11日上午10:00,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如期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同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分红的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如果根据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的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协商沟通结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需要进行调整,则公司董事会将对该议案进行修改后再提交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征集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投票委托的议案》。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0月16日下午2:30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