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款于2002年推出并于2003年停产的数码相机产品,在停产三年之后,突然成为舆论的焦点。起因是数百名中国消费者认为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联合起来进行维权。中国消费者协会已介入此事,然而,中消协与相机的生产厂家柯达公司分歧严重。 事件甚至有可能走向法律诉讼。专家认为,此次柯达相机事件凸显我国消费者保护法规的滞后,消费争议解决难度大。
■ 是否有质量问题?
处于事件焦点的相机是柯达于2002年底在国内上市的LS443数码相机,大多数参与投诉的消费者都是在2003年购买的该产品,其中大部分人从购买后1年左右(少部分人从购买后5个月)开始,该相机就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黑屏、镜头无法伸缩、曝光过度等故障。
柯达公司北京办事处新闻发言人田耕提供给了记者一份LS443产品的检测报告。据介绍,该产品于2002年11月通过了国家指定的两个质量检测部门之一———上海市照相机办公设备质量监督检验站的检测,检测报告编号:2002141。
中消协在提供给本报的资料中表示,今年7月3日,中消协接到了白华等220名消费者对此事的投诉,截至9月6日,累计接到柯达数码相机投诉431件。中消协称,由于该产品已在2003年中期停止生产,“现在市场上已经找不到LS443型数码相机新品,所以按现有国家规定我们无法委托技术检测。不得已,我们才委托兵器工业照相机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对消费者提供的五台柯达LS443型问题数码相机进行查验。查验结果:五台样品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自行断电、黑屏、镜头工作不正常等故障,导致相机无法正常使用。”
全国照相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高级工程师钱元凯说,“从消费者代表打开的相机图像看,非常明显的是一个设计缺陷,属于材质运用不当。”
■ 是否歧视中国大陆消费者?
消费者反映,台湾数百名该款相机的消费者从前年开始就陆续发现同样故障问题并进行维权行动,柯达公司的处理方案是给消费者免费升级换机。而中国大陆的这些消费者到柯达维修部门维修,维修部门给出的故障原因都是镜头部件损坏,需花1000多元更换镜头或花更多钱升级为柯达公司其他机型。
柯达在提供给记者的声明中称:“我们在中国台湾地区从来没有提供过所谓‘免费换机’。台湾的‘满意升级方案’是特别为符合条件的用户提供:先试用新机14天,再回到柯达网点付费。”
柯达表示,柯达在台湾和大陆处理该事件的原则是一致的:针对不同用户的情况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每一位用户的情况是不同的,需求也是不同的。
中消协表示,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近日播出的记者采访台湾柯达LS443问题相机消费者自救会会长熊瀚升的对话录音可以澄清这个问题,在台湾的LS443事件中,柯达最终同意提供八款相机,并请消费者免费试用14天,但熊瀚升称“14天试用完了以后到现在我们都还没有付过任何费用。”
■ 消费者不排除诉诸法律
9月11日,有报道称,以白华为代表的柯达消费者维权组织发出了一份书面声明。白华表示这份声明代表了消费者联盟中500多名柯达相机用户的态度,希望柯达公司能够重视这份声明。
该声明要求柯达公司拿出LS443型相机在内地的维修记录及台湾地区付费换机证据等相关资料,拿出诚意解决这次事件。对于具体解决方案,声明提出要求柯达公司全额无条件退还购机款。声明的最后写道:“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我们将坚定地走法律途径。”
中消协表示,“如果消费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消协律师团将坚决支持。当然,我们最希望柯达与消费者通过协调,早日达成和解。”
■ 柯达公司称有解决方案
柯达觉得很冤枉,因为他们“一直有解决方案,只不过是大家误传在台湾是‘免费换机’,使得解决方案进程受阻。”柯达表示:“我们将根据消费者的不同情况分类,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案。我们现在已经组织了专门的团队来协调解决。”
田耕表示,为了圆满解决该事件,柯达公司将于近期在全国不同城市举行沟通会,与用户直接接触,直接听取客户的意见,达到彻底解决问题的目的。“目前,详细的方案正在策划和实施之中。”
■ 相关法规正在完善
一位专家表示,实际上,此前东芝、三菱等公司都发生过类似的事件,这与我国在保护消费者方面的相关法规不完善有关。据悉,根据《产品质量法》,此次柯达相机出现的问题并非“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所以谈不上产品缺陷,只能算是瑕疵。另外,有关产品召回的规定,也仅限于药物、食品、医疗器械、汽车等产品。
也就是说,对于此次柯达相机的问题,厂家究竟该负什么样的责任,我国的《产品质量法》和相关民法没有明确的条款。专家建议,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把产品缺陷分得更细致,每种缺陷的判断也都给一个量化的具体标准;还可以对什么样的缺陷产品必须召回加上明确规定。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人士表示,《产品质量担保条例》、《一般产品召回条例》已被纳入今年的立法计划,目前正在起草中。包括数码相机在内的商品有望被纳入产品缺陷召回计划。(邓华东)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