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6年9月1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于2006年9月12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8名(其中独立董事6名),实到董事18名(其中独立董事6名),高仕强董事、邹小平董事、王珺董事因事未能亲自出席,已分别委托刘谦副董事长、刘罗寿董事、宋献中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罗志恒同志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同意罗志恒同志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晓晴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晓晴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与董事会同届。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茂名臻能热电有限公司增资和调整股权比例的议案》。
    同意公司承接茂名臻能热电有限公司其中一股东方———茂名佳润投资有限公司放弃的增资,共1,250万元,承接该部分放弃的增资后,我公司累计投入资本金17,825万元,股权比例由51%提高为54.85%。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李晓晴同志简历:
    李晓晴 女,1971年9月出生,汉族,重庆人,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1996年参加工作,1996.7—2002.2任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专责,2002.3—2003.3任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负责人,2003.4至今任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事务部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