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 年9 月12 日收到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苏国资复〔2006〕150 号),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二00 六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