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仅仅把企业的产业链条系于跨国公司身上,随跨国公司的脚步起舞,与跨国公司衰荣与共,不是发展中大国的正常发展路线,甚至不是一个合理的走出去方向。
在全球化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走出去”已经成为中国企业尽快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方式。 在日前举行的“2006中国企业创新高峰会”上,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龙永图(龙永图新闻,龙永图说吧)关于中国企业要成为国际大企业的一员,首先就要争取被国际大企业整合的观点,引起了人们激烈的争议。(9月7日《北京商报》)
嫁接跨国公司产业链有必要但不必然
跨国公司之所以为跨国公司,就在于其成长于发达的市场经济体系之中。市场经济的规律是竞争制而非世袭制。
跨国公司在国际舞台上各领风骚数十年,一些老牌跨国公司倒下与一些新兴跨国公司起来,都属于市场竞争中的正常现象。从国与国的经济关系看,尽管目前的跨国公司主要集中于发达国家,但也存在这样的趋势,就是增长较快的发展中大国易于成长出新兴的跨国公司,而增长缓慢的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却易陷入困境。可见,对于发展中大国来说,既要重视利用好发展机遇期,接受跨国公司的产业转移;也要通过对本国企业的培育与扶持,支持有条件有潜力的企业发展壮大,使其成为跨国公司的候选人。
经济全球化使产业的跨国转移更为自如和流畅,但是要素流动并没有泯灭各国的利益差别。跨国公司进入中国这个世界上增长最快的市场,是其产业生命的延伸,也是中外双方互惠共利的选择。但如果仅仅把企业的产业链条系于跨国公司身上,随跨国公司的脚步起舞,与跨国公司衰荣与共,不是发展中大国的正常发展路线,甚至不是一个合理的走出去方向。依托而不依附于跨国公司、追赶而不追随跨国公司,才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
事实上,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发展存在着对本土企业的不平等竞争:比如,跨国公司享受着低地价、低税收和其他许多超国民待遇,对国内企业构成不公平竞争;又比如,跨国公司出口占到中国对外出口的主力,而在各发达国家实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反倾销调查中,受打击的对象多是中国本土企业。因此,缩小国民待遇与超国民待遇之间的政策差,并对跨国公司立足于垄断市场和消灭竞争对手的恶意并购行为加以约束,促使发达国家撤除歧视性壁垒,既符合国家利益,也符合走出去的国际惯例。
关键是如何培育和造就中国的跨国公司
师夷长技,成功在我。引进跨国公司、学习跨国公司的关键,不在于让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和将中国的产业与跨国公司连接起来,而在于如何培育和造就中国自己的跨国公司。中国成为世界经济强国的重要标志,是一批有品牌、有创新能力、产业链条较长、有市场竞争力的跨国公司的崛起。而要推动一批立足于本土的跨国公司的崛起,必须奉行走出去的战略。
走出去的可以是制成品、资源和资本。从资源角度看,中国的自然资源相对匮乏,应保留甚至限制矿产资源的输出。不少冶炼行业的产品如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和焦炭出口到国际市场,是建立在没有付出环境治理成本的基础之上的,对这种企业受益社会利益受损的走出去应该加以限制;外汇储备的增多,使我们可能以输出资本的形式从国际市场上获得更多的石油、铁矿石等重要资源。输入资源和输出制成品,应是中国走出去战略的主旋律。在这一方面,纺织、服装、鞋类、日用百货、家用电器、造船类产品已经大量走出去,汽车、化工、电子信息等各类产业的产品互有进出,飞机制造、医药、机械等产业的竞争力还没有显示出来,进多出少。
从结构上看,互有进出与进多出少类产业最体现技术含量与产业竞争力,恰恰最需要走出去战略提供进一步支持。我们既可以是通过输出资本,在发达国家建立研发基地、在国际市场并购具有核心技术的企业、引进发达国家的技术人才;也可以建立营销渠道或者建立生产基地,促进制成品的输出。
走出去战略要着眼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科学的走出去战略,是在构建国内外公平竞争格局的基础上,使本土有条件的企业增长潜力在双向开放中得以充分释放,助推一批企业最终成为有影响的跨国公司。研究与比对中国企业与跨国公司的差距,精致设计、科学规划和寻求企业合理的成长路线与策略,克服企业走向国际市场上政策、语言、法律、劳资等方面的知识瓶颈,全面利用国际市场的资源、技术与各类要素,推动体制、管理、技术等方面的改革、改善与改造,都是提高中国企业核心竞争力与创造中国自己跨国公司的必要条件。这类高难度、挑战性的工作,才是中国外经外贸理论研究与政策实践中最应努力探索的。
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不能因国外有人说中国是经济民族主义,就怀疑规制外资并购是否错了,以为真的经济民族主义了,而不顾中国全面对外开放的事实与基础;也不能因为国外有人说中国经济威胁,就怀疑我们是否应该参与国际市场资源、市场与技术的竞争,对实行走出去战略瞻前顾后。中国的走出去战略,是建立在中国自身国情与国家利益实现的基础之上,以互利、双赢为前提,以服从与服务于中国经济科学发展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最高目标,而不必为哪个国家、哪一些人的什么说法所困扰。
□周民良(中国社科院工经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