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9月13日电 (记者 苏万明) 日前发布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10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五类工资标准上调40元到80元。
山东省是根据全省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的增长情况作出此次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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