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6年9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9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志波先生召集并主持。经参会董事表决,会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所持有的新疆众和股份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明博闻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即原广东博闻教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股份2970万股,占90%;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博闻信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股份330万股,占10%,公司间接持有其股份比例为99.82%。该公司于2006年5月办理完毕迁址云南昆明的手续,名称变更为昆明博闻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出资方及出资比例未发生变化。该公司现为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88)第二大股东,持有新疆众和有限售条件股份2608.7万股,占22.06%。
    鉴于该股份已按预期目标顺利完成股权性质变更,且昆明博闻与新疆众和相关非流通股东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根据昆明博闻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会议一致决定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法规,受让昆明博闻所持有的新疆众和2608.7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交易方式为协议转让,交易价款及其他交易条件双方协商确定。会议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刘志波作为股东代表在昆明博闻召开的审议股权转让的股东会上进行表决并投同意票。
    有关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的具体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