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注意到近期部分媒体刊登文章《海尔集团整体上市搁浅 或并购澳柯玛》等,内容涉及我公司重组等事宜。
    经与控股股东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沟通,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正在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截至目前,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并未就本公司重组事宜与任何单位达成协议,公司和控股股东均未接到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就重组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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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纸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