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9月13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署名胡旭辉文章《酝酿相互持股 奇瑞江淮合演年度最大汽车重组案》,文章中提及公司将与奇瑞汽车进行整合重组,并称“国内唯一拥有两个自主汽车品牌的安徽省,正在对奇瑞、江淮两大汽车企业进行整合重组,以实现“大安徽汽车”的梦想。 目前奇瑞、江淮相互持股的计划已经上报国务院国资委。”“江淮的部分股份将折价转让给奇瑞,江淮的轿车项目将获准使用奇瑞汽车的汽车目录。与此同时,江淮将获得奇瑞汽车的部分股份,同时成为奇瑞汽车上市的发起人之一。”经公司认真核实并征询控股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方,现澄清如下:
    截至目前为止,公司并无该报导中所称的与奇瑞汽车整合重组等计划。
    公司目前并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