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人法人梁衷喜出任董事,合法性遭到其他董事质疑
本报讯(记者高泽阳)昨日,东北高速(600003)公告称大股东法人梁衷喜将出任公司董事一职,不过由于大股东与公司之间现有债务官司,所以该决定的法律效力遭到其他董事的质疑。
资料显示,东北高速的前三大股东分别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下称“黑龙江高速”),持有30.18%的股权。
新任东北高速董事梁衷喜现任黑龙江高速和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绥高速”)的法人,2006年4月,东北高速因7000多万元债务起诉了黑龙江高速和东绥高速。
东北高速副董事长张文盛表示,“梁衷喜进入董事会就是为了担任董事长,但欠款主要责任人反而进入原告公司高层,等于被告变成了原告,简直荒唐。”张文盛认为,这明显违背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严格执法,追究拒不偿还占用资金的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该决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值得推敲。
但第一大股东代表高学文解释,欠款一事为政策变化和主管部门决策等缘故造成,并非梁衷喜个人原因,以此排斥梁不妥当。知情人士透露,梁衷喜董事职务之争背后其实是大股东之间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争夺。 (责任编辑:刘雪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