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雷鸣科化”)于2006 年8 月22 日发布了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拟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利用募集资金投资组建安徽红星雷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关于利用募集资金投资组建宿州市雷鸣民爆器材有限公司的议案》等三项议案。 鉴于利用募集资金投资组建安徽红星雷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红星雷鸣公司”)事项经2006 年9 月9 日雷鸣科化与安徽红星机械厂磋商,决定将红星雷鸣公司股权结构调整为雷鸣科化出资3570 万元,占51%股份;安徽军工集团投资3080 万元,占44%股份;红星雷鸣公司管理层投入资金350 万元,占5%股份。雷鸣科化持有股份比原议案中49%股份增加2%,投入资金增加140 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6]21 号《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通知》和雷鸣科化公司章程的规定,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于2006 年9 月11 日向雷鸣科化董事会书面递交《关于要求增加雷鸣科化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出增加《关于利用募集资金组建安徽红星雷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临时提案》(见附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要求。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决定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利用募集资金组建安徽红星雷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临时提案》。
    该提案除股权结构和投资资金发生变化外,与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出的议案其余内容基本一致,公司提醒公司股东注意就该两项类似议案选择表决。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9 月13 日
    附件:
    关于利用募集资金组建安徽红星雷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临时提案
    雷鸣科化与安徽省红星机械厂拟在安徽军工集团下属安徽省红星机械厂的基础上组建“安徽红星雷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红星雷鸣公司”)。经红星机械厂和雷鸣科化相关人员就上述事宜磋商,确定红星雷鸣公司注册资本7000 万元,其中雷鸣科化以募集资金投入资金3570 万元,占51%股份;安徽军工集团投资3080 万元,占44%股份(以经由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安徽省红星机械厂的民爆产品生产经营性净资产投资,不足部分以现金投入);红星雷鸣公司管理层投入资金350 万元,占5%股份。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双七路,即安徽省红星机械厂的原址。经营范围为工业雷管、工业导火索制造、销售等等。
    本次利用募集资金投资组建红星雷鸣公司不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利用募集资金投资组建红星雷鸣公司已征得安徽省国防工办民爆办的同意和支持,待准备工作就绪后将向主管部门提出相关许可的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