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向保监会提供完整的账目资料上海保监局罚建行一支行30万元该行有关人士称,“其中比较复杂”
    昨日,上海保监局在其官方网站挂出了一则通告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第五支行,在中国保监会保险中介专项现场检查上海检查组对该行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现场检查中,拒不提供相关业务资料。 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上海保监局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第五支行依法予以三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此处罚即时生效。”
    记者就此采访了建行上海分行行长办公室一位人士,该人士不愿对事件置评,只是称“其中比较复杂”。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保监会专项检查小组要求建行上海分行一下属支行提交一系列文件账目进行检查,但该银行拒绝提供完整的账目资料。 对此,上海保监局依据《保险法》第147条规定:“拒绝或者妨碍依法检查监督,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最后决定“罚款30万元”,由上海保监局提交处罚意见签报,报保监会批准。
    保险监管系统对银行的处罚已有先例。2006年2月,湖北保监局吊销了农业银行利川市支行代理保险业务的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