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投资范围限制,部分封闭式基金将无缘金融期货
    据业内人士透露,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挂牌后,管理层开始就基金公司如何投资金融期货征询业内意见,目前相关规则正在酝酿当中。 业内人士表示,采取渐进式准入规则目前“呼声很高”;而因受投资范围所限,部分封闭式基金将无缘参与金融期货。
    据了解,9月8日,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挂牌当天,管理层即召集国内多家基金公司负责人开会,其中大多是大型基金公司和合资基金公司。讨论主题包括:基金行业如何应对金融衍生品市场;在法律上基金投资金融期货有哪些问题;基金如何参与衍生品交易以及如何防范其中风险。
    根据会上信息,管理层将适时出台有关基金投资金融期货产品的管理办法。现在管理层已开始向业内征询意见,而有关规则将在这些意见的基础上颁布,具体将包括基金公司的准入条件、基金的运用规模限制、风险监控、杠杆比例等。
    一位与会人士对记者透露,由于金融期货产品的风险特性,以及参与者各自的素质参差不齐,管理层可能会采用渐进式推动方法,初期会让创新券商参与,而在基金公司中,可能会设置一定的准入门槛,只允许规模较大、风控能力较强的基金公司先行参与。
    在法律准入方面,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财产应当投资于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品种。而目前大多数基金已经考虑到未来投资范围的扩大,在基金合同中规定:“基金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经中国管理层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因此,大多数基金能否投资金融期货取决于管理层的规定。
    但对于第一批封闭式基金来说,其投资范围只包括“国债和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根本就没有“其他金融工具”字眼。业内人士预计,部分封闭式基金由此将无缘参与金融期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