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H股上市前对留存未分配利润进行特别分配方案已经于2006年8月19日召开的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6年8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认沽权证上市公告书》的约定,当招商银行A股除息时,认购权证的行权比例保持不变,行权价格按下列公式调整:
    新行权价=原行权价×(招商银行A股除息日参考价/除息前一日招商银行A股收盘价)。
    招行CMP1行权价格变更的实施日期为招商银行A股本次特别股利分配除息日。
    招商银行H股上市前对留存未分配利润进行特别分配方案为:向2006年9月20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股利如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元(含税),除息日为2006年9月21日。
    特此公告。
    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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