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0日起,未按照规定收费的“不合理”短信,用户可以进行投诉并要求强制退还当初订制时所扣除的费用。
信息产业部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对14项移动信息业务资费和收费问题进行了全新的规定。
今天上午,记者分别从北京移动、北京联通了解到,信产部出台的部分规定,如短信二次确认、首问责任制以及退费等,北京移动运营商已经先行一步开始实施。不过,由于新规刚刚推出,其中的细节内容,将进一步传达落实。
提供订制短信服务须有用户确认信息
用户申请订制如彩信、彩E和WAP等包月类、订阅类移动信息服务业务时,基础电信企业应当事先请求用户确认,未经用户确认反馈的,则视为订制不成立,且不得向用户收费。而给用户发送的请求确认信息中,还必须包括移动信息服务企业的名称、具体业务名称、资费标准、退订方式等应告知用户的信息。
短信收费不合理
可要求强制退费
根据信产部规定,对于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提醒或确认,以及订制关系缺失或不完整的收费行为,基础电信企业应在查证“不合理”情况属实后,立即向用户退还当初订制短信服务时所扣除的费用,同时还需要履行企业公开对社会做出的赔付承诺。
竞猜类活动短信
需告知收费总额
通知同时规定,对于需要通过用户多次参与或互动才能完成的移动信息服务业务,比如有奖竞猜、有奖问答等,电信企业应该在业务宣传时,标示出用户一次成功参与该项业务所需要花费的信息费总额。
按条点播类短信
扣费之前需提醒
用户使用短信、彩信、彩E、WAP等按条点播类移动信息服务业务时,基础电信企业应负责向用户发送收费提醒信息,告知用户业务名称和收费标准等信息。用户在同一天内反复使用的同一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基础电信企业应在用户当天首次使用该业务时,向用户发送收费提醒信息。
拨打手机声讯电话
未确认前不得收费
用户拨打移动语音信息服务接入号码后,基础电信企业应负责首先播放语音通知,告知用户该服务的资费标准、收费的整体构成,并在得到用户确认后开始计信息费。对于用户确认的方式,可以采取由用户按键确认或者在语音通知中明确告知用户计收信息费的起始点等方式,用户未按键确认或者在语音通知播放完毕后6秒内挂机的不得计收信息费。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