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经过短暂的征求意见期,已于9月11日经证监会第189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自明日起正式施行。这部7000余字的法规重点规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等环节,完善了现行的询价制度。
《办法》主要在四方面对现行询价程序做出完善和调整,即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公司,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直接定价,在主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必须经过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两个阶段定价;所有询价对象均可自主选择是否参与初步询价,主承销商不得拒绝询价对象参与初步询价,只有参与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才能参与网下申购;对网下累计投标与网上申购分步进行的原有机制进行调整,规定网下申购与网上申购同步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发行规模在4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绿鞋)”机制。
对于《办法》引入的“有效报价”概念以防恶意竞价,证监会发行部人士向《第一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日报》表示:“有效报价包括三方面的有效——询价对象的资格有效性、询价对象向发行人回传累计投标询价阶段报价区间的时间有效性、询价对象给出的报价区间必须和发行人最终确定的定价区间有重合。只有这三方面都满足,方为有效报价。”若达不到《办法》中所规定的有效报价家数,发行将立即中止。
“网下申购与网上申购同步进行”这一制度安排与香港市场的公开发行流程相同,发行过程较目前程序可缩短2个工作日,对于A股、H股同发的公司实现同时确定价格、同时上市非常重要。此外,《办法》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发行规模在4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绿鞋)”机制。绿鞋机制在香港证券市场应用较多,来到A股市场为超级大盘股护航还是第一次。
分析人士认为,上述两方面的重大调整对于工行的A+H上市具有现实意义,不但弥补了工行两地上市在程序上的差异,而且有助于工行采用绿鞋机制稳定股价。
现在,《办法》规定绿鞋机制将按照证监会2001年发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试点意见》进行。证监会发行部官员表示,这是为稳定大盘股上市后的股价走势,防止股价大起大落。
上述意见规定,超额配售选择权是指发行人授予主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获此授权的主承销商按同一发行价格超额发售不超过包销数额15%的股份,即主承销商按不超过包销数额115%的股份向投资者发售,在本次增发包销部分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0日内,主承销商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选择从集中竞价交易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或者要求发行人增发股票,分配给对此超额发售部分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者。
据本报获知的消息,工行H股、A股新股发行数量分别约为360亿股和180亿股,定价大概为2.76元。以此初步估计,工行若在H股、A股均采用绿鞋机制,其最大规模的发行新股数量将超过600亿股,募集资金将达1600亿元左右。
此前,建行在香港上市时启动了绿鞋机制,这使得股价较为稳定,而国航于8月18日登陆A股时曾经破发,日前却又出现涨停,颇多波动。上述前车之鉴使得工行采用绿鞋机制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