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有望年内出台
该指数制定后,将根据物价上涨情况给予低收入困难居民适当生活补助
今年广东省两会期间,本报专题《粤衣食住行涨声一片 “城市穷人”不堪重负》引起社会强烈关注,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不约而同提出的建议——编制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近日,省民政厅在答复省政协委员有关提案时表示,广州市的编制前期工作已经完成,预计年底出台。广东省也将积极争取编制专项经费,制定编制方案,完成后将把该指数作为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重要依据,及时调整低保标准。
物价上涨冲击低收入者
今年省两会期间,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志远和省政协委员陈敏标都提交建议和提案,建议广东省编制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更准确地反映物价上涨对低收入困难群体的影响,采取更有效的政策扶助措施。
陈敏标表示,去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在经历了上半年的冲高后,下半年上涨势头逐步回落,基本恢复了温和上涨的态势。但是,这轮自2003年下半年开始的物价上涨,以粮油食品、燃料等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为主要特征,对低收入居民的影响最大。这是因为这次物价上涨主要是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基本生活必需品,不同收入阶层居民因此所受的实际影响程度及其承受能力也大不相同。
陈委员建议,尽快建立广东省最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统计制度,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补贴标准与物价变动联动调整机制,以制度保障对困难群体的救助扶助,为提高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提供科学的依据。
广东将积极编制该指数
近日,省民政厅答复表示,近年来粮、油、水、电和煤气等基本生活消费品的涨价,对低收入群体生活影响较大。一个物价总指数难以更准确地反映不同收入阶层所面临的实际价格水平,也难即时反映价格波动对中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因此,编制低收入群体的消费价格指数,确实很十分必要。
目前北京、上海、浙江等都已经开展分层核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或编制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作。广州市有关编制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前期考察工作已经完成,预计年内将出台。该指数制定后,将根据物价上涨情况,给予低收入困难居民适当的生活补助。
另外,广东省也已经就编制工作进行研究,但目前还存在城乡低收入群体界定,与国家如何接轨,以及经费和人力等问题。据了解,国家统计局对编制该指数的工作目前仍在研究之中。
不过,民政厅表示,将积极向省政府反映争取编制的专项经费,并取得国家对广东编制工作在理论和技术上的支持,制定出该指数。待正式编制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后,将把该指数作为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重要依据,及时调整低保标准,以确保低保人群的权益。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