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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9月1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由于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导致流动资金不足。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通过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根据现行同期银行借款利率(扣减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全部使用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50万元。公司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26,426.85万元,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用途,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正在按计划正常进行,截止2007年3月31日预计需要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约为2,000万元,因此,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对每笔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和归还情况,均及时向保荐机构通报详细情况。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所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流动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意见认为: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根据核查和测算,我们认为海特高新的这一行为符合《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工作指引第一号──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要求。具体意见如下:
    1、根据初步测算,海特高新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代替银行借款,预计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约50万元,从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海特高新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海特高新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正在实施,按照实施计划预计到2007年3月31日,预计需要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为2,000万元,因此,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海特高新承诺将用自有流动资金及时归还,不足部分通过银行借款归还。
    4、鉴于宏观经济运行、市场状况与公司生产经营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能否及时归还,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并且公司保证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上述行为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