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于2005年5月8日通过决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处理发行累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公司已于2006年1月5日完成了额度为30亿元的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
    2006年9月14日,公司完成了2006年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该期融资券的发行额为1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65天,单位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96.47元人民币,共募集资金9.647亿元人民币。截至2006年9月14日,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处理发行累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已全部发行完毕。
    本期融资券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以贴现方式公开发行。本期融资券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主要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改善财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
    本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债券网和中国货币网上公告,网址分别为www.chinabond.com.cn和www.chinamoney.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