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9月15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本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封玮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664517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8.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增持控股子公司成都中汇制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66451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66451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66451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66451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66451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关于更换部分董事的议案》;
    唐麟松先生:
    同意66451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重庆分所
    2.律师姓名:林可
    3.结论性意见: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九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