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中国证监会昨日(17日)正式公布了《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并于明日(19日)施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的公司规模在4亿股以上的,可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绿鞋)机制。 办法规定,发行大盘股引入国际上通行的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发行方式,并要求持股锁定在12个月以上。 同时,办法不再强制所有公司都要经过两个询价阶段,允许中小板企业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调整目前的分步进行机制,规定网下申购与网上申购同步进行;规定询价对象自主选择是否参与初步询价,且只有参与初步询价,方可参与网下申购。 此外,网下申购与网上申购将同步进行,这样,发行过程较目前程序可缩短2个工作日,这对于A股、H股同发的公司实现同时确定价格、同时上市非常重要。 办法亦规定,询价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询价对象申请参与初步询价的,主承销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而此前的规定是主承销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拒绝询价对象参与询价。办法亦称,询价对象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另外,初步询价结束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的,或者发行数量在4亿股以上,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50家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不得确定发行价格,并应当中止发行。 办法亦规定,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股票。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少于4亿股的,配售数量不超过发行总量的20%;发行4亿股以上的,配售数量不超过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后剩余发行数量的5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达到一定规模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之间建立回拨机制,根据申购情况调整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比例。(fa)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述文章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本版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