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2006年9月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的会议通知,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6年9月14日(星期四)上午在深圳市滨河路北5022号联合广场A座19楼本公司会议室举行。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出席及授权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张义平先生、易爱国先生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钟珊群先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张义平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张义平先生主持,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各项决议均为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查公司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方案的议案。会议认为:本公司已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本次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发行方案尚待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会议认为: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建设南光高速,该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强化主营业务、扩大资产规模及保持良好的经营业绩,并有利于巩固公司在深圳地区高速公路行业的领先地位、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南光高速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本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可行的。
    三、审议通过了审查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会议认为:该说明内容真实,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