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石英砂项目使用土地是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华光
玻璃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7.87%的股份,下称"华光集团")在1995年时购买蚌
埠市工读学校(下称"工读学校")划拨土地190.09亩,公司为华光集团代付土地款
277.5万元。 2006年初工读学校向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华光集团,并将公司
追加为第三人,要求退还土地或支付土地余款及违约金共计1374.33万元。经法
院调解,由华光集团将公司石英砂基地综合办公楼、职工食堂、值班室及大门和
地坪道路及围墙等附属设施及所占土地39亩用于抵偿所欠土地余款。目前公司
同意向华光集团转让上述部分资产并于2006年9月18日与华光集团签署了资产收
购协议书,以上述部分资产评估值268.67万元为转让价格;另外,华光集团应归
还公司代付的土地款277.5万元,合计华光集团尚需支付公司546.17万元。
    公司实施350t/d浮法线油改煤项目,需拆除华光集团部分资产(老办公楼、
化验室、职工医院、华光大酒店、食堂、大学生宿舍),公司需给予华光集团拆
除补偿。公司与华光集团于2006年9月18日签署了拆除补偿协议书,以该部分资
产评估值244.07万元为拆除补偿费。
    上述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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