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200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6 年9 月15 日召开的200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转增股本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以2006 年6 月30 日总股本741,487,7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送红股1.35 股、派现金红利0.15 元人民币(含税。 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 股派0 元现金);资本公积金每10 股转增3.65 股。
    本次分配前总股本为741,487,750 股;本次分配实施后总股本增至1,112,231,625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06 年9 月21 日
    2、除权除息日:2006 年9 月22 日
    3、新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 年9 月22 日
    三、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对象
    截止2006 年9 月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转增股本方法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及高管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息于2006 年9 月22 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3、红股及公积金转增股份于2006 年9 月22 日直接记入全体股东证券帐户。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送红股及转增股本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股本结构 变更前(股) 比例 增加或减少(股) 变更后(股) 比例
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69,579,992 49.84% 184,789,996 554,369,988 49.84%
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71,907,758 50.16% 185,953,879 557,861,637 50.16%
国家持股
国有法人持股 370,885,943 50.02% 185,442,971 556,328,914 50.02%
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外资法人持股
外资自然人持股
内部职工持股
高管人员持股 1,021,815 0.14% 510,908 1,532,723 0.14%
机构配售股份
其他
总股本 741,487,750 100% 370,743,875 1,112,231,625 100%
    六、其它事项
    1、实施本次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1,112,231,625 股摊薄计算的2006 年中期每股收益为0.2266 元。
    2、控股股东股改承诺减持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法定承诺禁售期满后24 个月内,铸管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的价格不低于7.56 元/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造成的股价变化对上述减持价格不进行调整;在本改革方案实施后,当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设定的价格Po(7.56 元/股)将根据相关公式进行调整。
    本次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后,上述价格调整为4.69 元/股,计算过程如下: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价格调整公式“设送股率为N,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的价格为P,设定的价格为Po。则
    送股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
    两项同时进行:P=(Po+AK)/(1+N+K);
    派息:P=Po-D”
    2005 年度分配方案为10 派3.5 元。分配方案实施后,承诺减持价格调整为:7.56-0.35=7.21 元;
    2006 年实施增发新股方案,增发12,000 万股,增发价格6.22 元。承诺减持价格调整为:(7.21+6.22×12000/62148.775)/(1+12000/62148.775)=7.05 元;本次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承诺减持价格调整为:(7.05-0.015)/(1+0.5)=4.69 元。
    3、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股证办
    咨询地址:河北省武安市上洛阳村北(二六七二厂区)
    邮政编码:056300
    咨询电话:0310-5792011
    咨询传真:0310-5796999
    咨询联系人:赵月祥、王新伟
    4、备查文件
    200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九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