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9月15日,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江苏爱涛艺术精品有限公司 (下称“爱涛精品”)的合同备案,称其于2006年9月15日与上海铭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铭大”)签定了《“上海铭大爱涛创意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投资协议》。
    上海铭大爱涛创意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研发设计创意,时尚艺术创意,装饰装璜、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设计及制作;品牌发布、会展及巡展活动策划、咨询服务,艺术经纪代理;电子商务,创意设计产品连锁销售经营等。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爱涛精品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33%,上海铭大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6.67%。
    该事项已经爱涛精品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上海铭大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该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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