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一、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际置地在中国农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2000万元项目贷款,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期限2年,公司同意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疆国际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乌鲁木齐市团结路45号,法定代表人张伟,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物业管理,本公司持有其98%的股权,为国际置地第一大股东。截至2006年6月30日,国际置地资产总额39518.05万元,上半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767.05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国际置地是公司房地产业务的核心公司,经对国际置地的财务、市场和资信状况进行分析,认为国际置地经营稳定,发展势头较好,国际置地对本次贷款所开发的项目均按严格的招标程序进行,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开发成本,公司对国际置地实行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对集中,能及时掌握其经营信息,担保风险可控,同意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担保余额为13338万元(其中对外担保2643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0660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35万元),逾期担保2813万元。担保总额占2005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22.16%。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