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6年9月18日收到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2006年9月16日,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邯郸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河北太行华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协议》,邯郸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其持有的河北太行华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50.84%的股权转让给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价格为24,033.42万元人民币。
    本次股权转让尚需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豁免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全面收购要约的义务。
    本公司将继续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有关需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公司董事会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公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六年九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