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批复》(国烟财[2006]664号),同意修订后的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特此公告。
    
    200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