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岳敬飞
    今日,南京中商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洛阳中央百货大楼股东会议经审议决议:向南京中商临时借款6000万元;并以6409万元资金购买洛阳市百货大楼土地使用权和营业用房屋产权(非关联交易)。
    洛阳市百货大楼位于洛阳市中心商务区域,该大楼建于1992年,地下二层,地上十七层,建筑面积44100平方米,土地面积5228.87平方米,因严重资不抵债,经洛阳市中院民事裁定,宣告洛阳市百货大楼破产还债。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地块和房产进行挂牌出让。
    洛阳东立地价评估事务所、洛阳敬业会计师事务所对洛阳市百货大楼土地使用权、房产和重装修及添置改造的附属物(含在建工程)进行了价格评估,最后综合确定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为1949.79万元;房产评估价格为5008.50万元;附属物评估价格为1222.23万元,合计为8180.52万元。按10%的资产升值率,在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交易价格为9000万元。洛阳中央百货大楼竞买的实际成交价为6409万元,为缓解资金压力,与会股东一致同意向南京中商临时借款6000万元,并同意在借款期间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上述资产取得产权后,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用于偿还借款。
    公司预计开业后第一年销售规模为22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