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为哈尔滨工大集团银行贷款进行担保,刚接到有关方面通知,由于贷款银行深圳商业银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持有的"工大高新"国有法人股共计:92,220,000股,冻结日期自2006年9月13日至2007年9月12日。
    此笔贷款尚在偿还期内,银行方面提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致使股份冻结,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正就此事与深圳商业银行进行交涉。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