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9月4日公告的《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中所载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了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藏国资发〔2006〕179号)文件的批准。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