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9月19日上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方式为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8508.4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0%。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峰主持,符合《公司法》、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聘请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郭斌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批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28万元(含差旅费)。
    同意票8508.48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批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货物运输协议》、《综合服务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和《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关联股东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并放弃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同意票4977.19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郭斌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的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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