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贵州南风日化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南风日化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安顺市西秀支行申请500万元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3年,公司同意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决策权属董事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贵州南风日化有限公司,注册地在安顺市,法人代表张元漠,注册资本62291931.9元,主要从事销售日用化工产品。本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
    截至2006年6月30日贵州南风日化有限公司总资产14,222.35万元,负债6,148.71万元,净资产8,073.64万元,上半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602.9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安顺市西秀支行签订贷款保证合同,为该行给予贵州南风日化有限公司5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3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支持贵州南风日化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流动资金,同意为该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安顺市西秀支行贷款500万元提供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9月19日,含本次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66,775.00万元,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九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