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合出席情况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9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江苏省常州市和平南路47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人,代表股份24537932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5.9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符冬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002年,公司发行A股上市时,在募集资金项目中有引进纱线漂染及高档色织布后整理项目。该项目在2002年投资384.4万元后,由于市场需求发生变化,综合考虑效益和风险的影响,未进行继续投入,尚余募集资金4150.6万元。为了将募集资金早日产生效益,公司拟改变该项募集资金用途。拟将该部分资金投入更新部分新型织机项目。项目合计总投资4540万元,其中4150.6万元由募集资金变更,其余由公司自筹解决。项目投资回收期预期为3.85年,项目达产后每年可新增利润856万元。
    赞成:24537932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 股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投资新型纺纱等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在迁扩建黑牡丹生态工业园基础上,引进10台新型气流纺纱机,同时增加环锭纺12600锭,利用新型纱线开发牛仔布新产品,增加公司牛仔布产品技术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项目合计总投资11791万元,投资回收期预期为5.64年。
    赞成:24537932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 股
    3、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林卫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选举袁国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赞成:24537932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夏维剑先生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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