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互保情况概述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化股份)于2003年8月11日签署了《关于互相提供担保的协议》,相互为对方提供定额范围内担保(下称:互保),互保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之内,互保期限为三年。 该互保事项已经2003年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因互保协议的期限到期,公司与太化股份于2006年9月15日签署了《关于互相提供担保的协议》,相互为对方提供定额范围内担保(下称:互保),互保额度为人民币6亿元之内,互保期限为三年。
    该互保事项已经2006年9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281),其公司详细情况参见该公司的对外公开信息资料。本公司与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互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了保障双方日常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双方同意,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相互为对方提供定额担保,互保额度为人民币6亿元之内。互保期限为三年,但一方小于对方提供的担保差额,在协议截止后的半年内可为另一方提供互保范围内的担保;期限届满,如双方仍需提供担保,可续签互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同时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太化股份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以及其他资信情况进行了研究,认为太化股份投资偿债能力良好,并且双方为互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经营带来较大风险,足以保障本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日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40663万元(其中流动资金综合授信60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与太化股份《关于互相提供担保的协议》
    4、太化股份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九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