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9月7日,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受让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之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经核查本次本公司向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合计面积268814.7平方米,其中澄土国用(2003)字第012624号地块(12187平方米)和澄土国用(2002)字第0008511号地块(21192平方米)共计33379平方米未设定抵押权权利限制,其余地块目前尚存在抵押权权利限制(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该土地资产为江阴亚包新材料有限公司贷款9000万元作抵押担保)。对此,经双方协商就该事项达成如下补充意见:本次交易中未设定抵押权权利限制的3337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按原《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以具有土地评估业务资格的江苏苏地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9月5日对上述交易标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确定的购买价格人民币1296.99万元执行;其余尚存在抵押权权利限制的235435.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待该土地限制条件解除后办理,并且该交易价款待该土地限制条件解除后30日内支付。届时本公司对该项交易的实施情况作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九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