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9月8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9月18日上午8:30在太原市华洲宾馆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良彦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谷泉因事未能参会,书面委托董事刘恩孝代为表决,监事4人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董事会同意将此议案提请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董事会同意将此议案提请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董事会同意将此议案提请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王良彦、胡耀庭、杨晓、刘恩孝、姚毅明、张建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王晋勇、金骏、阎敬恩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董事会同意将此议案提请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解聘和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谷泉因工作变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解聘谷泉的总经理职务,聘任杨晓为公司总经理职务。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关于解聘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副总经理赵国卫因工作变动、公司副总经理张成银因到退休年限,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解聘赵国卫、张成银的副总经理职务。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提供定额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与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董事会同意将此议案提请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会议时间:2006年10月23日(星期一)上午9: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贵州大厦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王良彦、胡耀庭、杨晓、刘恩孝、姚毅明、张建平;独立董事候选人为:王晋勇、金骏、阎敬恩。
    上述董事候选人采用累计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
    (6)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为:李金顺、张向荣、赵宏达。
    上述监事候选人采用累计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7)审议关于与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提供定额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6、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2006年10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
    7、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4)登记时间:2006年10月18日8:00至17:00
    (5)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南路83号本公司董秘办公室
    邮政编码:030024
    联系电话:0351—6019365 6019998
    传真:0351—6199887
    联系部门:本公司董秘办公室
    (6)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2: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良彦 男,1956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1980年8月参加工作,在西山矿务局先后任办公室秘书科科长、调研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西山矿务局西铭矿党委书记、矿长,2000年6月任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01年9月任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2003年5月任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同年7月当选为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胡耀庭 男 ,1954年11月出生,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1970年9月参加工作,在大同矿务局先后任计划处副科长、副处长、处长,大同矿务局水泥厂厂长,大同矿务局同家梁矿矿长,2001年7月兼任大同煤业股份公司董事,2005年5月任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轩岗煤电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常委。
    3、 杨 晓 男,1956年7月出生,1982年山西大学经济系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82年9月参加工作,先在山西第一印染厂工作,1984年9月起先后任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部干事、党办秘书、组织部副部长(期间曾兼任老干处处长)、晋阳选煤厂党委书记,1996年1月任晋阳选煤厂厂长,2000年7月任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常委。
    4、刘恩孝 男,1950年10月出生,大学专科毕业,高级政工师。1969年1月参军,在部队历担任副班长、文书、团政治处、军政治部新闻干事、宣传干事,连政治指导员、营政治教导员、团政治处宣传股长、副主任、团副政委等职务。1986年2月转业到太原煤炭气化总公司,先后任总公司党委宣传部副部长(主持工作)、煤气化报社社长、煤气化电视台台长、新闻中心主任,总公司运销处副处长、运销公司副经理兼驻京办事处主任、北京金源通经济发展中心经理、晋阳选煤厂党委书记。1998年5月后任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政策研究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处秘书长,现任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同时,兼任北京金奥维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5、姚毅明 男,1964年2月出生,1986年中国矿业大学企管系本科毕业,工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86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任太原煤炭气化总公司财务处会计、副科长、科长,1998年12月任山西神州煤电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副部长,现任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公司董事会董事。
    6、张建平 男,1960年11月出生,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1983年10月参加工作,先后任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处调度、调度值班长、副总调度长、总调副主任、生产处处长兼总调度室主任,2000年8月任焦化厂厂长,现任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运销分公司经理。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晋勇 男,1964年5月出生,1992年7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研究员,金融学博士后。1987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国家计委产业发展研究所、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中国证监会、福建兴业银行工作,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证券同业公会副会长,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金骏 男,1970年1月出生,1993年7月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大学本科学历,现为中央财经学院在职研究生,专业资格为注册会计师。曾在中国燃料总公司、中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科利华软件集团公司任出纳、会计、主管会计、项目经理、副经理等职,现任嘉铭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阎敬恩 男,1967年10月出生,1995年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经济师。1989年参加工作,在山西省机电设计研究院工作,1995年任山西省证券管理办公室主任科员,1999年任山西省企业上市办公室副主任,2004年10月任太原睿科智业企划咨询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恩伟容和投资顾问公司总经理。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提名人)董事会现就提名王晋勇、金骏、阎敬恩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晋勇,作为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晋勇
    2006年9 月18日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金骏,作为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金骏
    2006年9月18日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阎敬恩,作为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阎敬恩
    2006年9 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