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南航董事会以董事通讯、签字同意方式,审议有关提名李文新为本公司董事候选人议案,应参与审议董事11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董事认真审议,决议如下:根据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推荐,提名李文新为本公司董事候选人;就该议案提请本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合法该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都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上述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19日
    李文新先生简历:
    李文新先生,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大学学历,经济管理专业,高级政工师。李先生自一九六九年参加民航工作,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八年历任中国通用航空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等职;一九九八年二月担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党委书记兼常务副总经理;二零零零年六月担任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二零零二年九月,担任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二零零零年六月至二零零六年九月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二零零六年九月始,任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