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26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06年9月18日在南京轻纺集团会议室召开,董事会成员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部份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沈光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向《江苏金羚纸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江苏金羚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纸业”是本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注册资本2400万人民币,本公司出资2280万人民币,占注册资本95%,南京维卡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卡股份”出资120万人民币,占注册资本5%。
    江苏纸业经营范围是;浆粕、纸张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浆粕造纸技术开发及研究、棉短绒销售。公司目前浆粕产能为3万吨,主要销售客户为南京维卡纤维有限公司、浙江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
    2006年8月底,公司资产总额为13441万元,净资产为6038万元,2006年1—8月销售收入11669万元,实现利润528万元,净利润509万元。
    为了适应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降低生产经营风险,江苏纸业公司拟扩大生产规模,近日江苏纸业公司董事会做出增资扩股决议,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为5000万人民币,本公司出资由2470万人民币至4750元,仍占注册资本95%,维卡股份增资后出资为250万人民币,仍占注册资本5%。
    增资扩股后,本公司对江苏纸业仍居于控股地位,既降低了财务风险,又使得公司获得相当的发展空间和稳健经营带来的投资收益。
    该项对外投资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九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