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9月19日电 借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经验,广西各级党委、政府着力抓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目前已有5个地级市48个县启动了农村低保工作,惠及困难群众32.6万人。
由于生产生活条件恶劣和农业经济落后等原因,广西农村特困群众面广量大。 据统计,去年全区农村年均纯收入低于当年国定温饱线625元的贫困群众有244.8万人,其中五保对象36.2万人;因重病、重残、重灾缺乏劳动力而无法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特困对象88.6万人;其他低收入贫困对象156.5万人。这些人除五保对象之外,大多数都缺乏有效的保障制度,主要是依靠政府临时救济和亲戚邻居接济过日子,生活十分困难。
近几年来,为使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广西区民政厅结合实际,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组织自治区、市、县三级民政干部深入乡村开展调查摸底;深入基层召开座谈会,动员各方力量尽早启动农村低保工作;抓好试点工作,发挥示范作用;多方筹措资金。这些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农村低保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截止9月15日,已有南宁、桂林、贵港、钦州、贺州5个地级市共48个县(市、区)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启动,惠及困难群众32.6万人,年人均保障标准为650元,每人每月实际补差20元。
(庞革平 陆炳强) (责任编辑:毕博) |